正確看待“梯次退票”:一切出發為人民
  因退票被收取20%服務費,律師董正偉要求國家鐵路局公開定價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遭拒,因此起訴對方。經北京市一中院審理,國家鐵路局敗訴,被判對原告公開這份政府信息。法院審理認為,根據國家鐵路局的職責,原告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“鐵路客貨運雜費項目和收費標準”屬於被告應公開的項目。(《新京報》9月11日)
  此新聞一齣,便備受關註。網友對此議論紛紛,有的人云亦云,盲目”點贊“,有的則認為梯次退票保障大多數旅客利益,切實解決一票難求的局面。筆者認為,鐵路實行“梯次退票”以大多數人的利益出發,彰顯“人民鐵路為人民”的服務宗旨。
  首先,“梯次退票”並不是為了謀取利益,也不是變相漲價,它是一種保障,一種制約。通過實行“梯次退票”,即“開車前48小時退票收取5%退票費,開車前48小時至24小時之間退票,收取10%,開車前24小時內退票,收取20%退票費。”通過此退票法,讓人們在購票時有所計劃,減少盲目購票,增大票額利用率,遏制占票行為,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。
  其次,那些盲目“點贊”的人,當你們覺得退票費貴時,你們是站在少數人利益面前,畢竟有事急需退票的人是少數,如果人人都在購票時考慮退票,那火車將有多少席位空著,一邊是著急買不到票,一邊是火車空跑。此刻,鐵路走出來,站在了大多數人的利益面前,站在了公平正義一方,理性合理推陳出新,作為享受這種優待的人,應該能夠感受到它的利大於弊,感受到鐵路的用心良苦。
  北京律師董正偉單單考慮到了退票的成本和標準,誤導網民,博取支持,卻忽視了規定背後的真正用意和實施“梯次退票”後的效果,實際上是捨本逐末。筆者相信,在議論下,人們不再會盲目,我們應理性地、認真地看待此問題,鐵路將秉承“人民鐵路為人民”的服務宗旨和“安全出行、方便出行、溫馨出行”的服務目標,繼續為廣大人民帶來更多的實惠。(宋怡慧)
  (原標題:正確看待“梯次退票”:一切出發為人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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